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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3年9月27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0月12日在浙江省海宁市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蒋志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蒋志洪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蒋志洪先生简历见附件。
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次会议决议。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三年十月十四日
蒋志洪,男,194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初中学历,中共党员。曾任谈桥濮桥村联星队管理委员会委员;谈桥濮桥村支部委员、主任、支部书记;美大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江苏美大电器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12月起任职于本公司;2010年9月30日起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美大董事;兼任美大集团监事。2013年10月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美大董事;兼任美大集团监事。
截止公告日,蒋志洪先生未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